如果只是没有达到自身的心理预期,求美者可以通过与医美机构协商来解决,如果确实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,求美者在通过医疗纠纷调解无效的情况下,可以诉讼解决,值得注意的是,不管是调解还是诉讼,都需要足够的证据,比如求美者术前的照片,以及她想要达成的术后效果.

近日,年近50岁的余女士最近在一家美容机构做了皮肤"紧致"手术,该店员工在她脸上注射了药物,几个月之后,她发现自己的脸出现凹陷 皱褶,经过交涉,美容店从外地请来一位"老师",为余女士的进行修复,但是据她了解,这种修复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一次,不然就会前功尽弃.

事情发生后,余女士多次找到这家化妆品店索要赔偿,但对方坚持自己没有过错,说余女士毕竟是50岁的人了,皮肤出现凹陷是在所难免,而且这个只是一般的美容,并没有伤及皮肤,经不住她的吵闹,才从外地请来了一个"老师"来给她修复,谁知她还是不满意,最后经过一致协商,由余女士写下保证书,表示不再找美容店麻烦,该店将5000元手术费退还给她.

本来事情就这么结束了,可就在今年1月26号,余女士将这一纠纷投诉到当地卫生执法部门.

检查医学美容行为的话,是看他现场是否有医学美容相关的针剂 药剂 以及注射器等相关的东西,目前现场检查2次都没有发现,只是发现该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,擅自从事生活美容服务88天,并且存在店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,就直接为顾客进行美容服务的行为,为此卫生执法部门已经对该店做出了行政处罚,余女士的美容失败,存在证据不足,卫生执法部门不予受理,并将结果告知余女士.

众所皆知,医疗美容的本质是医疗,必须由有资质的医生来进行,如果余女士有充分的证据,那么化妆品店店主就有可能涉嫌非法行医,而余女士能够提供的证据只有一些微信截图,据说是与对方的聊天记录,内容大多数为余女士的说法,对方的回复则显得含糊其辞,余女士还找过律师咨询,律师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,表示就目前的证据很难起诉对方.

"萝卜白菜 各有所爱",怎么划清美丽的界限,怎么样算美,怎样又算丑,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,双方各说各有理,"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",在求美的路上大家也要保持理性.